如何理解和尊重生命健康权——初二下册政治课程重点

时间:2025-01-13

篇1:如何理解和尊重生命健康权——初二下册政治课程重点

人教版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地位、依据

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人身自由权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③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奇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原因:

①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②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③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5、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6、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后果及维权办法:

①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7、法律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原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8、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9、非法使用童工的危害:

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10、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进,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1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或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13、关爱他人生命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篇2:如何理解和尊重生命健康权——初二下册政治课程重点

初二下册政治下册之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知识点

1、什么是人格权?(25页)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25页)

人格权包括:(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25页第2段)在公民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24、25页)

答: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页)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页第2段)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页)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得轻生或自残等。

篇3:如何理解和尊重生命健康权——初二下册政治课程重点

篇3:如何理解和尊重生命健康权——初二下册政治课程重点

20.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2.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权利,包括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3.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2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25.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26.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7.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回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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